我公司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(宁夏)有限公司(化工部分)环境影响后评价现已编制完成,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的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(2016年1月1日)、《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指南》,现将本后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。项目基本情况如下:
1、建设单位: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(宁夏)有限公司
2、项目基本情况:通过检查各运行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、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变更情况、环保措施落实情况、区域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等,验证环境影响评价的模式、预测的结论是否符合当地的环境实际,对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后的情况进行补充评价,对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,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效性,为公司完善环境保护工作、进行科学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。
3、公示期间建设单位联系人:沈磊 电话:13895657257
4、报告链接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BTFHPGNutCnv6WuVmWTWmQ?pwd=1234
提取码:1234